相信在武汉交公积金的朋友都知道,公积金贷款首套最高可贷70万,年化利率只有3.25%,所以很多商贷购房者后面都会选择商转公,但是很多小伙伴却不清楚该怎么样申请操作,今天小刘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商转公的具体办理流程。
一、贷款银行咨询、受理
转贷人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二、受托银行初审
1.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并打印转贷人和配偶的《个人信用征信报告》,调查了解其信用状况;如转贷人和配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但符合管理中心信用审核标准的,需由当事人签署承诺按时还款的保证书;
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转公积金贷款相关资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字样;对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转贷人,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转贷人商议确定转贷额度及年限;
3.录入转贷人的转贷信息,并进行初审;贷款初审通过后,打印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银行公章;对公积金信息系统初审未通过的,应及时通知转贷人并告知原因。
三、办理担保手续
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受托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四、签订合约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原商贷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部分)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以下简称“预存差额资金”)。
五、抵押担保
贷款银行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六、银行复审
1.转贷人贷款资料重要要件欠缺或不符合转贷条件的,或贷款录入人员将申请信息或抵押信息录入错误的,银行复审人员将转贷资料返回上一级操作柜员,终止贷款复审;
2.对审核确认无误的贷款资料及信息,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作通过提交,并在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上签署复审意见后加盖受托银行公章,将贷款资料送交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七、管理中心终审
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人员按照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对受托银行报送的资料进行终审,要求贷款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合规,填写信息准确,粘贴格式规范。并在公积金系统中调阅贷款信息进行核对,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贷款资料,应及时通知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告知退件原因并在公积金系统和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的相关栏目中进行简要说明;对审核通过的贷款资料,办理贷款终审,同时在公积金系统中打印放款通知单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随贷款资料返回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的发放。
八、发放贷款
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人。
银贷是杠杆,经营创造价值,投资有风险,贷款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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