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行动#
一、咨询问题
最近准备结婚了,对象自己名下有套房但离我单位很远,我家想给我在单位附近买一套大一点的,我爸妈准备卖了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再加上他们的积蓄,但是还差一点,就想着用公积金贷款,目前了解到公积金我一个人的话只能贷50万,但加上我对象可以贷100万。我爸妈的意思就算贷了款也不会让我们还款的,每个月我爸妈会把公积金要还款的钱打给我们。想问下这种情况,房产证上需要写我对象的名字吗?如果以后我们离婚了,因为用了他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也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但其实这个房子实际首付和还贷都是我父母这边出的?能否举证?有懂法律的朋友确切告知下是否有相关条款吗?
二、法律解答
看了你的提问,首先是发出一声感叹,多好的父母!父母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为你买房子,将来贷款还不用你们还。说一句也许不该说的话,多记得你父母的好,别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
回到你问的问题。
1.一般来说,在商品房交易中,购房人与贷款人要保持一致。
这样就决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房贷款合同的购房人应是同一人或者同几个人。具体到你的情况,因为需要以你和你男朋友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方以及住房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应为你和你男朋友两个人。
2.关于房屋归谁所有的问题
如果你和你男朋友不领取结婚证,由于该房产的首付是你父母支付,因此这一部分对应的房产部分,应视为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对于公积金贷款的部分,由你贷款的部分,由你父母还款,也应视为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由你男朋友贷款的部分,因为也由你父母还款,视为你对你男朋友的借款比较合适。
但如果你和你男朋友领取了结婚证,那么领取结婚证后,因婚姻关系,上述逻辑又有变化。在结婚后,由你父母出的首付、还款均视为对你们夫妻双方赠与。该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们买房、贷款之后领取了结婚证,由于你父母还款行为有你们婚前、婚后两个阶段。认定婚前、婚后的财产所有的逻辑是不一样的,认定标准参考上述两段文字。
3.处理建议
虽然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出钱买房的规则,但实际认定起来产权归属仍然存在争议。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时财产认定归谁所有的困难(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离婚时),我有两个建议:
1.由你父母和你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约定首付款及还款均为对你个人的赠与,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该协议由你父母和你分别保存。
2.由你和你男朋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清楚,虽然该套房屋因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使用男方、女方名义共同购买,但因首付及还款均为女方父母,该套房产为女方一人所有,或者该房产女方与女方父母共有——出了这么多钱,约定为女方与父母共有比较公平。
为避免协议丢失,可以依法对协议办理公证或者律师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