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铁职工能分几套住房?
地方商品房能否享受公积金贷款?
入路大学生还能下“助工令”吗?
在职研究生学费还能报销吗?
能否办理跨局对调?
今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
1、铁路双职工能分配几套住房?
土地房产管理处回复——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规定,一户家庭只允许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2、地方商品房能否享受公积金贷款?
问:我于2011年购买了一套地方商品房,已还贷款三年多了,只在买房时提取过公积金。由于商贷利率比较高,家庭压力较大,现在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冲抵商贷业务。我并不要求公积金贷款提现去冲抵商贷,但咨询包头公积金中心,称没办法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一直按照商贷还款。希望路局有关部门能予以协调,解决职工的难处。
答:关于购买地方商品房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呼和浩特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包头管理部目前尚未开展该项业务。路局将继续积极协调呼和浩特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争取早日开办该项业务。同时,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自2015年起,购买地方商品房办理商业贷款的职工,持商业贷款有关手续,下一年度可向包头管理部提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一年办理一次;借款职工及配偶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商业贷款还款总额,提取资金将划入所在单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建议职工朋友们严格按上述程序积极办理,尽快缓解还贷压力。
3、入路大学生还能下“助工令”吗?
问:2014年入路大学生经过技能鉴定后已经定职,但却不是“助理工程师”的令。想咨询一下,是否因铁路局政策变化,2014年入路大学生将不再给定职助理工程师?还是一段时间后才会给予?
答:按照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党组组织部)部署,我局在局属单位中层及以下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了岗位管理,明确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操作技能岗位培养锻炼时间不少于三年。其中,定职在操作技能岗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津贴,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为鼓励大学本科毕业生在一线成长成才,路局专门设计了四种成长路径:一是参加工作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具有本学历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应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最高可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二是在操作技能岗位工作期间,可参加高等级职业技能考评聘任技师或高级技师,也可晋升工班长。三是在操作技能岗位工作三年(含见习期)及以上,可参加本单位岗位竞聘或路局机关公开招聘。其中,具备助理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同拟任岗位系列相符可聘任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资格同拟任岗位系列不符的可代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技师或高级技师的,竞聘到管理岗位可相应的聘任为主任干事(或相当层级)或中层副职管理职务,竞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可相应的享受助理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四是连续担任工班长三年以上,或累计担任工班长四年以上的,且竞聘时仍在工班长岗位工作的,最高可竞聘到中层副职管理岗位。
4、在职研究生学费还能报销吗?
问:我于2012年参加了路局统一组织的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于2014年12月25日通过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并获得工程硕士学位,并于2015年4月份拿到学位证书。可当去单位报销学费(19000元)时,单位劳人科办事人员说:“报销科目里钱不够,不能报销。”向局人事处咨询答复说:“单位可以先挂账,年底处里拨钱抵平即可。”但到单位财务科办理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只要科目没钱就不给报销,需等到有钱了才可以。”希望路局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尽快帮助解决。
答: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回复:培训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路局原则上每半年对局属单位发生的预算内开支进行清算,对符合报销条件的学历教育学费,各单位可垫资先行报销,清算费用时,路局将据实拨付。如遇特殊情况,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可协调单位予以解决。
5、能否办理跨局对调?
问:路局能否给办理跨局对调呢?若可以,需要什么条件,该如何办理呢?
答:因跨局对调涉及其他铁路局的人事管理权限及人员信息交互,因此,路局无法直接办理跨局对调事宜,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办理个人出入局的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