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单位在怀化,却不能拿公积金在怀化买房?
网友“尘土不净”发帖:
请湖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怀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有这样困扰问题的人还有很多,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愤慨。
在国家鼓励500万以下常住人口城市放开落户的大背景下,所在工作单位属于省直单位但地址不在长沙,公积金属于省直公积金,但是这公积金既不能在长沙买房,也不能在单位所在地怀化市买房,为何会有这样的规定?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个贷风险,结合我市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现状,以及怀化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的高贷存比可能引发的流动性风险,按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义务和使用的权力相一致原则,首先需保障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基本需求,根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停办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暂停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您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长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将您的公积金转入怀化缴存后,也可以在怀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政策调整,我中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请您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