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制订了涵盖缓期缴纳等内容的阶段性支持政策。上述相关政策具体咋操作?缓缴住房公积金有没有期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了专门介绍。
疫情期间,单位如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地管理部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公积金补缴方案,补缴可以一次性补足也可以分期补足。
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怎么办?
缓缴期间,职工离职、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职工办理补缴,补缴后办理账户封存,再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
缓缴住房公积金有没有期限?
企业缓缴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已经汇缴2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企业缓缴期满后如何补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申请缓缴时应同时提交补缴方案,补缴时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一次性补足,也可以分期补足,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困难,能否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最低不能低于5%。待疫情好转后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
支付房租有困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有没有什么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在本年度内分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本年度最高限额9600元。(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董传葆)
签审:孙 锋
复审:谭立勇
编辑:刘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