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我市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即: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含)以下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为3.25%,调整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为五年(含)以下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为3.575%。
房公积金贷款套数的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曾经使用或参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合计次数为标准。
贷款职工在2020年7月1日前办结购房手续,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原政策执行。贷款职工在2020年7月1日以后办结购房手续,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则执行调整后的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即: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交易更名登记日期为准确定办结购房手续;新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确定办结购房手续。
来源: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