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租房提取门槛,办事要件再精简
“许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低收入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暂时不具备购房能力,而是依靠租房生活,特别是近两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职工收入降低或中断,此次新政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让更多低收入人群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这也是我市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实际行动。”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降低租房提取门槛、简化提取手续、精简办事要件,缴存人通过“淮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安公积金”APP 等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仅需录入本人工行或建行I类银行卡,不再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缴款凭证和银行支付流水等要件,实现零材料、自动批、秒到账。
按照新政策规定,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 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淮安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12个月内无购买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记录并租赁住房的,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9600元、19200元,每自然年度可2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租。
动态调整贷款额度,当前最高可达66万
按照我市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60万元。新政策实施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进行动态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执行倍数。
为更好保障职工刚性住房需求,防范化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市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将贷款最高额度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资金净流量等资金流动性指标挂钩,首套首次贷款最高额度在最高基准额度1.2倍、1.1倍、0.9倍三档之间浮动,第二套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最高基准额度1.1倍、1.0倍、0.8倍三档之间浮动。
根据动态调整机制,5月5日起,我市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1.1倍执行,第二套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1.0倍执行。也就是说,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首套首次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44万、66万,第二套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维持不变。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可在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足时,通过提高执行倍数,让职工获得更高贷款额度;资金不足时,通过降低执行倍数,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能,惠及更多职工。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首套首次降至20%
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压力,纾解新冠疫情对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的影响,本次新政策还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首套首次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主要围绕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不论是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还是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都体现了差别化调控的政策导向,特别是放宽租房提取政策,我市将会有大批低收入人群因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