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拟对《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公积金提取获批后,1个工作日内就会直接划入本人账户,并且取消了提取次数的限制,还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
此次修订简化了公积金提取的流程。之前的办法中,规定公积金提取“一般由单位代为办理”、“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今年年初开始,公积金就可以本人自行网上申请和提取了。这次新修订的《办法》规定,除依据政策应由单位办理的事项外,可以由职工个人办理,也可由单位或被委托人代为办理。此次新修订的《办法》中,还把原办法中规定的“3日到账”的时限,修订为1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此前,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是有限制的。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此次新修订的《办法》中,也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这一限制。
文/本报记者 朱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