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2 08:57 | 台州日报
记者近日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方便缴存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我市自1月底开始在市本级、椒江、温岭三地中心窗口试点运行公积金贷款并办按月冲还贷业务,实现了公积金贷款和按月冲还贷两项业务办理只需跑一次。
据了解,自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公积金中心坚持从缴存职工获得感出发,通过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推出便民新举措,公积金贷款业务已从原先的跑五次缩减为目前的跑一次。
按月冲还贷业务,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住房公积金至其还贷扣款账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委托业务。此前,由于受按月冲还贷政策和系统控制的影响,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在首月自行正常还贷后,才能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公积金中心贷款处副处长朱文博说:“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两项业务,但对于办事群众来说这是一件事情,仍然需要分别跑两次,这也成为去年‘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度调查中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
满意度调查的结果为下一步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加快实现缴存职工办一件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该中心一方面开展技术改造,取消系统内相关限制;另一方面抓紧流程梳理,在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同时预受理按月冲还贷业务。
目前,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时,可一并申请委托按月冲还贷业务,窗口预受理申请表和预签协议书,待缴存职工首月正常还贷后再登记到系统中。期间与银行的数据交换全部由中心和银行进行对接,无需缴存职工再跑一次。预签订协议书在正式生效后,将通过免费快递的方式寄送。
(原标题《台州试点开展公积金贷款并办按月冲还贷业务》。编辑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