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商传媒讯(记者 卢嘉怡) 从7月1日起,佛山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最高可达8393元,和去年同比增加了693元。
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月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调整的通告》,从下月起,调整佛山市2014年度(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住房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而根据计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高于2013年佛山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20%的规定,即2014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8393元(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两部分合计)。与去年同期的最高缴存额度不超过7700元相比,今年增加了693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及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据实申报登记。在办理年度汇缴调整时,各单位应统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连同电子文档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业务窗口申报登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的办公地址: 大良新基一路14号;咨询电话: 12329或12345。)
另外,已开通电子印章的单位可直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报登记。(配图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