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明确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此次调整后,延吉、珲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760元;敦化、图们、龙井、和龙、汪清、安图和长白山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540元。最新缴存标准于2021年12月1号起开始执行,调整后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较2021年12月前的基数下限分别上调了180元和160元。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据了解,此次缴存基数下限的调整对收入在下限以上的职工没有影响,对收入在下限以下的职工影响较大,通过这次基数的相对提高,他们的缴存额也会有所提高。同时自2021年12月起,未按最新规定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将进行重新缴存。
(记者:杨光 伞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