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经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开展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月冲还贷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是指在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偿还贷款时,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直接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提取业务。
二、按月冲还贷业务的办理条件
申请按月冲还贷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二)申请按月冲还贷业务时,无逾期结欠情况;(三)在丽江市辖区内缴存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四)12个月以内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三、按月冲还贷业务的办理方式按月冲还贷业务需通过线上办理,不提供线下办理。申请人通过丽江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丽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签订《丽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书》后生效。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以共同申请办理,也可由借款人单方申请办理。共同申请办理的签约顺序为:首先主借款人签约;其次共同借款人签约。
四、按月冲还贷的扣收顺序
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金额为当月应还款本息合计。共同申请办理的扣收顺序为:首先扣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其次扣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不足部分从借款人提供的还贷款本息银行账户中扣收。单方申请办理的扣收顺序为:首先扣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若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不足部分从借款人提供的还贷款本息银行账户中扣收。
五、按月冲还贷业务的终止申请人发生下例情况将终止按月冲还贷业务: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
(三)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同意,并生效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政策,需要终止冲还贷的;
(五)其他特殊情形。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按月冲还贷业务未终止的,不再受理其他方式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人按月冲还贷业务终止后,公积金提取业务按照终止时的相关政策执行。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2020年5月26日
来源: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丽江日报
原标题:丽江公积金还贷又有新方式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张田睿
审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