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作为,采取人性化的贷后管理措施,保障疫情期间公积金借款人权益。
一是全面摸底分析,掌握全市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中心信贷部积极收集全市公积金贷款逾期明细,建立疫情期间的贷款逾期台账。并对逾期借款人的工作性质、逾期期次以及逾期原因等进行分类分析,以掌握全市公积金逾期情况。
二是进行人性化管理,暂停全市公积金贷款逾期催收。各公积金委贷银行在借款人还款日之前采用短信温情提示,以防止借款人因忘记还款日期而造成逾期。同时中心要求全市各公积金业务前台暂时停止对逾期借款人的贷款催收,待疫情解除后再恢复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
三是疫情期间逾期,参照委贷银行管理措施管理。中心积极与各公积金委贷银行进行衔接,及时传送了《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函》,对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造成逾期的公积金贷款职工,由各公积金委贷银行参照自营性贷款疫情期间的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四是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序开展。中心要求各业务部室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以及贷后措施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序顺利开展。尤其针对疫情期间的逾期咨询,要明确告知借款人确因疫情期间不便还款而发生逾期的,在疫情解除后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委托银行提出申请,由委贷银行进行核实后再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