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楼市调整中,各地密集出台政策,手段繁多,其中不乏新招、奇招。受关注较多、受议论也较多的是“一人购房全家帮”,即直系亲属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房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个城市出台了类似规定。
最近一个出台相关政策的是甘肃定西,6月23日,据每日甘肃网报道,定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缴存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未婚子女购买住房,子女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父母购买住房。
之前一天,湖北咸宁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咸宁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余额提取时,可同时申请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账户保留百元位)。
较早出台相关政策的是云南楚雄,5月17日,该地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指导意见》,提出子女在楚雄州内购买首套住房可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
安徽池州、江西赣州、河北沧州、广东珠海、四川资阳、河北秦皇岛、湖南邵阳、广东潮州等地均陆续出台此类政策。
其实“全家购”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招”。譬如长春市,早在2015年7月就已经迈出了这一步,规定父(母)、子(女)可组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2017年4月1日,该业务被取消。
去年4月22日公布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房屋买受人(或权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若职工与同一户籍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住房全部产权的,均可申请提取。
天津市被普遍认为是今年第一个实施“全家购”政策的城市。4月11日,天津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实这是普遍性的误读,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解读中指出,此次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因为相关政策即将到期,为支持职工购买基本住房,现将《通知》重新印发。政策内容不变。
2017年5月1日起,天津就已经在实行这样的政策。
目前实行类似政策的十几个城市,在具体规定上大同小异,其本质都是“激活”全家人的公积金,共同参与购房。
其中受关注最多的是珠海,在6月1日发布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服务“产业第一”若干措施》中,使用了“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的表述。
对此有批评者认为,这是在变相啃老。据《华夏时报》报道,中国城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宋丁表示,此政策谈不上啃老,“因为公积金的量是有限的,通过公积金给这些亲属造成经济压力是有限的。”
业内对此普遍持肯定态度。据《第一财经》报道,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分析认为,当前公积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使用率不高。此类政策可以更大地发挥公积金的作用,把一些沉淀的、长期未被使用的公积金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