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无锡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
发布
《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
适用对象扩充
完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第三条笫(四)款,职工申请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产权人子女的配偶可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
对异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
在无锡购买自住住房时的
户籍要求也有所放宽
调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无锡市户籍,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无锡公积金、秀江阴show,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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