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上门为群众办理业务。通讯员 杨武平 摄
1月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于2019年12月以高分通过省住建厅的验收。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已进入信息化提速增效的快车道。
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服务理念,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彻主题教育全过程,写好服务“大文章”,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多跑一次”深受赞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继出台了预提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房款业务、直系亲属购房可互提、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等多项创新业务,深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同时,该中心从行政审批制度入手,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管理模式——中心领导不审批具体业务,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科室(办事处)直接办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速增效。
“从前办理贷款业务申请,跑完公积金中心,还得跑银行办理签约手续,现在跑一次银行就可以办完,特别省心省事。”办事群众对“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交口称赞。
该中心正式上线运行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服务,构建服务平台,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自主归集、自主管理、自主核算、自主运作,所有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业务全市通办、提取“一柜办结、即时到账”……切实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深入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提取、缴存业务实现即到即办、即时审批,贷款业务简化为一级审批,服务大提速。
2019年6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广东省住建系统和湛江市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单位。这项荣誉也是该中心继2017年荣获“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后再一次获得的“国字号”荣誉。
“零跑腿”跑出加速度
“服务的最高境界是,你要找我办事,但你不用找到我,就能办成事。”该中心主要负责人说。
从建立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从委托归集到自主归集;从实体大厅办事到网上服务大厅办事,该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服务举措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速、服务提效。
目前,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可直接在微信、手机APP、个人网厅三个线上平台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离退休提取2种提取业务,提前还款、缩短期限、还款方式变更3种贷款业务,实现“零跑腿”办事。
2019年2月,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以高分通过住建部的验收,为全省第一,该成绩在全国名列前茅。12月,综合服务平台也以高分通过省住建厅的验收。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已进入信息化提速增效的快车道。
为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实干干实的工作作风,不断优化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于2019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单位网厅,缴存单位可线上自助缴存住房公积金,实现从实体大厅向网上服务大厅的转变,“零跑腿”跑出加速度。
目前,缴存单位可在单位网厅线上直接办理汇缴、调高缴存比例、个人账户设立等13种缴存业务,无需审批,无需到实体柜台。该举措得到了缴存单位的一致认可。
上门服务增强群众满意感
“感谢,感谢!要是没有你们的上门服务,我的救命钱都不知道从哪里凑了……”握着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患病群众激动得连声感谢。
这是发生在湛江市第二中医院病房里的暖心一幕。
据了解,该群众因患重病就医资金不足,且行动不便,无法到公积金实体柜台办理大病救助提取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室工作人员坚持主动服务,于2019年12月17日上门到病房为该群众办理了大病救助提取业务,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上门到重症病房,到职工家里,到企业等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只要群众有需要,只为群众方便,这支“服务轻骑兵”随时响应号召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集中服务、预约服务。
2019年1-11月,该中心工作人员到因病卧床、因病行动不便的群众家里、重症病房等办理提取业务11人次;开展预约办件服务4178次,办理提取件5807件;利用休息时间到我市89个楼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1850人次,把楼盘工作人员培养成为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宣传员和办事员,群众在看房的同时能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并在楼盘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整理齐全办理业务所需资料。住房公积金服务更人性化,更有温度。
精简手续惠民便民取信于民
群众的期盼处,就是解决问题的发力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密结合调查研究、检视问题,从完善政策入手,从精简手续破题,以更多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和便民举措取信于民。
2019年9月,修订出台《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进一步扩大缴存范围,自由职业人员能更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保障。
2019年10月,精简业务办理要件。取消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证明事项,如取消农业缴存户回乡建房业务中的“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出具的建房证明”,重大疾病救助业务中“患者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等,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将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二手房评估报告,该项业务将于近期出台。(湛江日报 记者 陈彦 通讯员 窦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