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昨日晚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5类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240万元。
跟此前旧政策相比,执行的新政策给高层次人才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均不同程度上涨,B类涨幅最大,涨了120万之多。除了购房补贴的上涨,此次新政策还有以下几点需要高层次人才注意:
1、贷款次数及套数的认定标准:本次贷款为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关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一致,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套住房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2、南宁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缴存满一年。
看到这个新政策很多网友问,怎样才能算南宁的高层次人才?2019年2月14日,南宁市正式出台《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制定了《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19年)》(下称《目录》),将在南宁市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依其业绩和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不同,划分为A、B、C、D、E五类。
《办法》提出,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申请认定。在年龄条件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获得相应的“英才卡”,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高层次人才认定实行有效期制。其中,有效期内的B、C、D类人才实行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管理,不合格者相应资格与待遇将被取消;如在学术、业绩、成果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也将面临相应资格与物质待遇被取消,或追回物质待遇。
一、A类人才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二)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三)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四)图灵奖获得者。
(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六)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科学技术领域的院士。
(七)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4.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8.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9.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企业家。
10.近5年担任过国际着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总裁、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1.近5年担任过国际着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主席、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2.近5年担任过国际着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或科技组织(见说明5)主席、副主席。
13.近5年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4.近5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6)校长、副校长。
15.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八)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着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国际着名建筑奖(见说明7)。
4.获得过国际着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leader)。
二、B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持人。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国家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外专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等入选者。
5.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教学名师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等入选者。
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7.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创新团队带头人。
8.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9.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
10.担任过国际着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高级成员(fellow)。
11.科技部等8部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1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副主任,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主任。
1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1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课题主持人、重点项目主持人(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1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17.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18.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9.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0.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21.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
2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23.八桂学者。
24.自治区特聘专家。
25.在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任过中层及以上高管或在二级公司任过高管,目前在我市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者:
1.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着作奖、论文奖第一名。
2.国医大师。
3.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
4.世界技能大奖。
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7.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8.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
9.中华农业英才奖。
10.全国名中医。
11.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
1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13.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三)在国际学术技术享有极高声誉,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C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5.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6.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7.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
8.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9.南宁市创新创业人才“邕江计划”领军人才(如领军人才具备A、B类人才认定目录中任一条件的,可相应认定为A、B类人才)。
10.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三完成人)。
11.近5年在国内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任过中层正职及以上高管或在二级公司任过高管,目前在我市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2.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第一名。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在工程、经济、教育、医疗、规划、设计、文学、艺术、体育、新闻、理论、出版等领域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
4.中华技能大奖。
5.全国技术能手。
6.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7.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8.全国优秀企业家。
9.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0.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1.中国青年科技奖。
12.中国青年创业奖。
1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4.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5.自治区优秀专家。
16.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7.中国IT年度人物奖。
18.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D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近5年在区内外大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任过中层正职(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目前在我市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近5年获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工业企业优秀企业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近5年获省(自治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前三名完成人;省(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等奖的第二名完成人。部级奖励参照执行。
2.近5年获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前二名完成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近5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名、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4.近5年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名。
5.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一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6.获得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中国戏剧梅花奖的作者、表演者。
7.近5年获省级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8.近5年入选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9.广西八桂名师、广西特级教师、广西名老中医、广西名中医。
10.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我市的博士后。
11.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
12.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特聘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首席技师人选。
13.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
14.近5年入选“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人选。
15.在我市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工作,取得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16.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五、E类人才
(一)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经济、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司法、外事、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林、牧、渔业等领域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近5年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人选。
(四)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五)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和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工作,且取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六)列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1.取得副高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目前在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此外,经认定,各类高层次人才可获得相应的“英才卡”,并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其在邕创业可获一定比例的创业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30元场租补贴,第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5元场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