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罗女士想租一处办公楼,又正好与宏福集团经理潘某相识,就经她介绍认识了分管房屋出租的负责人列某。当时罗女士想着租一层用来办公就足够了,价格是138000元/年。而负责人提到:整栋办公楼租下来是280000元/年,他们可以给出内部员工的价格,是198000元/年,再给点好处费就行,而且罗女士全部租下来,多余的房屋他们还能帮忙再租出去。
“他说这相差6万块钱,你还多了三层,你们随便怎么租给别人一层都不止6万元的,上面三层租出去的话,少说也有十来万。”罗女士提到当时宏福集团的负责人就是这样给她说的。
罗女士心动了,毕竟算下来能便宜不少钱,因此罗女士请相关负责人吃饭时就敲定了此事。2020年4月22日,罗女士与宏福集团武义分公司签订了长达10年的租赁合同。
负责人不履行承诺 原因竟是没送礼?
合同签订后,罗女士就对其中一层的办公室进行了装修,同时还想让宏福集团负责人把多余的房子租出去。
“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嘛,合同上面也没有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说了,他们会帮我们租出去的,没有租出去的原因就是他要我们先给好处,然后他再去找租客,这就是不想履行承诺了?”罗女士对此很气愤,“我们的租金加上押金5万,还有各种装修、买设备的费用已经花了100多万,其实已经负债累累了,哪有能力去给他们“好处”?”
负责人不帮忙,那么多剩余的房子还闲置在那里怎么办?罗女士无奈之下自己去找租客,宏福集团那边又不让,原因是公司规定要写书面申请,罗女士写完之后,申请结果也未能达成。
“说是让我出租,他们不愿意,我找租客,还按规定写了申请,他们也不同意,这是想干什么?就是因为我没有送礼吗?一个大集团的员工就这样吗?”罗女士对此感到非常疑惑。
由于这些原因,2020年年底,罗女士就向宏福集团提出了终止合同,分管负责人也同意了。到了2021年,因宏福集团人员变动的原因,分管负责人变更了,罗女士又把所有程序走了一遍。据罗女士陈述:“我当时还给部分的人员送了礼物,分管负责人自称不用我担心,他会帮我弄好。结果呢?”
2021年4月17日,罗女士签下了租赁解除协议,做好了交接手续,并把钥匙归还了工作人员,但是迟迟没有等来退还的押金。“分管负责人说退押金通知我,直到5月底也没有退,我到宏福公司财务那里去问工作人员,都回复说不要着急,公司有流程的,要老板签字才能退。”至今罗女士也没有收到5万元的押金。什么样的公司流程需要走几个月?找老板签字要几个月?
这一年多来,罗女士大概亏损了120多万,现在生活都成问题,期间还多次请求宏福集团工作人员退还押金以解燃眉之急,但都以章程没有走完给搪塞过去。罗女士现如今就是希望宏福集团武义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能够出面解决此事,我们都在持续关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