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杨萌: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8.4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2%。跨境电商进出口金额为4195亿元,同比增长46.5%。另外,今年一季度,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增长41.1%,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增长28.4%,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品进口增长162.5%,我国外贸进出口数据的良好表现从侧面彰显出我国经济发展的韧性。
本报记者 杜雨萌
近年来,跨境电商不仅保持高速增长,更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引擎之一。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延续了去年的良好发展态势,成为外贸稳增长的主要力量之一。
4月13日,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据初步测算,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金额为4195亿元,同比增长46.5%,其中出口2808亿元,增长69.3%;进口1387亿元,增长15.1%。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邓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数据表现亮眼,主要有三点原因:一是海外经济复苏带动国内出口需求,使跨境电商出口量同比高增;二是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兴起,数字化与互联网驱动跨境电商业务快速发展,以满足国内外消费多元化需求;三是在稳外贸政策的助力下,叠加跨境电商税收优惠、通关便利和国际物流系统等的不断完善,这进一步为跨境电商提供了丰富场景和渠道。
在邓宇看来,未来,随着数字经济、双边贸易和区域贸易等因素的持续推动,预计跨境电商行业将迎来更快的发展势头,跨境电商服务类型、产品维度也将向中高端进一步发展,而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的加快,有助于跨境电商服务向高质量、国际化和高水平阶段迈进。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商一方面表现出较强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也成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首选。而为助力跨境电商的稳步发展和产业升级,国家层面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如2020年1月份,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2020年3月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公告》,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进行了进一步优化;2020年5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20年5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2021年3月份,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除此之外,涉及企业税收减免、行业监管、外贸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更是为跨境电商带来诸多利好。
从被看作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火车头”的上市公司来看,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4月13日16时,A股市场中与跨境电商概念相关的上市公司共80家。其中,17家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报。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看,7家实现同比正增长;从一季报情况看,在上述80家上市公司中,已有9家公司披露了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告,8家“预喜”。具体看,包括5家预增、1家略增、2家扭亏。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跨境电商行业仍处于红利期,政策性利好持续出台,这为跨境电商行业和相关企业进一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互联网受众群体,又推动了跨境电商模式的创新和网络消费的增长。整体上看,随着跨境电商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进一步增强,预计跨境电商产业将持续优化、行业规模高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