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电站的污水为何要排入大海?
在日本政府“官宣”福岛核废水要排入大海的当天,福岛核电站(Fukushima Daiichi Nuclear Power Station)所属的东京电力公司(TEPCO,下称“东电”)向第一财经记者独家回应了这一问题。
东电告诉第一财经记者,10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核电站的拆废和核废料处理两大领域的工作。对于“排污入海”的选择,东电在回复中对第一财经记者强调,这是经过日本政府研究后的选择。
第一财经从东电得到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18日,福岛核电站内部经处理的核废水储量为125.08万吨。据日媒报道,“排污入海”最早可能从两年后开始,因为还存在建设管道和实施监测等技术问题,而这100多万吨核污水排放入海的整个过程可能也要持续多年。
有多少核废水待处理?
东电的数据显示,目前核电站内部存储了1061个经过各种处理后的核污水废桶,其中的1020个存放的是经过“多核素去除设备”(ALPS)处理后的污水,即去除了除氚以外的放射性核素的污水;27个用于存放铯/锶元素去除后的废水,12个用于存放经反渗透设施处理的淡水,还有2个用于存储浓海水。
东电表示,ALPS能将除氚以外的62种放射性核素净化降到更低的浓度,这一浓度与当前环境中监管标准相比更低。
10年前核泄漏发生后,为了控制反应堆温度,东电朝反应堆内注入了大量冷却水。反应堆内的冷却水再加上雨水与地下水日复一日地涌入,福岛核电站内源源不断地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带有辐射物质的核污水。
为了解决核污水问题,10年来,东电通过建造陆海防渗墙、地下排水沟、饰面以及建筑物屋顶受损部分修复等工作,减少了污水的产生量,并将污水产生量减少到大约150吨/天。东电希望到2025年,污水产生量能减少到大约100吨/天。
同时,东电还在福岛核电站内修建了许多罐状的污水储存设施,但是每个储存罐只能容纳1000~1300吨污水。截至2020年11月,福岛核电站内建成污水存储罐容积约为137万立方米。东电的估算显示,到2022年夏,核电站内就再没有空间来容纳这些储水罐了。
对于缘何不扩大储水罐的地面储存面积,东电表示:“管道设计存在问题。”
为何选择排污入海?
东电表示,除了“排污入海”外,还有蒸汽释放、氢气释放、地下掩埋以及向岩石圈注射(geosphere injection)4种方式。“而上述4种方式在法规、技术和时间方面带来了太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综合来看,向海洋排放和释放蒸汽是可行的选择,而且这两种方式都有先例。”东电还在回复中说,与自然辐射暴露相比,排污入海和蒸汽释放的辐射影响都非常小。
东电提供的日本政府专家小组的评析报告中写道,其他核设施也有向海中排放含氚的放射性废液的例子。但就时间和经济成本而言,“排污入海”优势最显著。
其中,“排污入海”的时间或持续91个月,在上述5种方式中为时间最短。时间最长的处理方式则是蒸气释放,需要120个月。在成本方面,“排污入海”仅需34亿日元,也是5种方式对资金需求量最少的。需要资金投入最多的则是“地下掩埋”的方式,约需2431亿日元。
其实早在2011年4月4日,东电就已非常“低调地”将含有氚的核污水排入大海。当时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1.15万吨核污水就被东电排入大海。时任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枝野幸男表示,这样做是“别无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东电方面称,已对这些核污水进行了过滤,去除了锶、铯等高放射性物质,剩下了相对难以去除的氚。但据外媒报道,2018年,东电迫于渔民反对等压力,曾承认核废水除了含有氚,还有其他放射性物质。
生态环境部专家:我国管辖海域不可避免会受到放射性物质的跨界污染影响
对于“排污入海”在日本国内外引发的强烈反响,东电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日本政府在基于相关委员会的报告、政府所听取的民意和其他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使用ALPS处理污水的基本政策。
东电表示,将根据政府的决定,采取谨慎的流程,妥善处理经ALPS技术处理后的核污水。同时,东电也将在政府的决定下,制定具体的举措来消除外部的疑虑,“特别是在保障公众和周边环境安全的同时,东电将积极开展沟通活动,以期准确、快速地传达信息,进一步加深日本国内外对这一举措的了解”。
对于将直接受到“排污入海”影响的福岛县,尤其是当地赖以生存的农业,东电表示,将为来自福岛县的产品加强和扩大销售渠道,比如通过举办促销活动等,同时还会听取有关各方的建议与采取进一步的合作。
据《科技日报》报道,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首席专家刘新华说,日本政府拟决定向海洋排放的福岛核电站废水,是经处理后的废水。但这些废水中依然含有氚、锶、铯、碘等放射性核素。福岛大量废水向太平洋排放后,必将导致放射性核素在排放点附近海域的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中富集,部分核素将随洋流等向其他海域迁移、扩散。日本是我国的近邻,不论日本排放废水是采取近岸排放还是远洋公共海域排放,放射性核素都将随洋流在北太平洋海域扩散,我国管辖海域不可避免会受到放射性物质的跨界污染影响。刘新华建议,日本政府应采用去污因子高的废水处理技术和装置,对超标核素进一步净化处理,尽可能降低处理后废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研究氚的处理技术,并及时公开研究进展和成果,如有可行技术应立即用于废水中氚的处理。
“目前,不存在由国际第三方机构对处理后核废水进行检验再排海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检验程序和标准。”刘新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