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去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在4月12日国新办举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发布会上,国家外汇局副局长王春英表示,按照这个总体方案的工作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出台了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
王春英具体介绍到,第一,推进账户体系建设。“外汇局在一些地区开展了本外币合一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的试点,去年9月份将海南纳入到试点地区,目前试点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拟于近期落地”,王春英说道。
第二,提高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据王春英介绍,去年海南省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增长了近五成。
第三,实施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王春英表示,去年12月份,外汇局批复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并给予50亿美元试点投资额度。目前,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已经制定了QDLP试点的管理办法,正在组织推进具体的试点工作。
第四,优化跨境投融资汇兑管理。重点是为了满足海南实体经济投融资的需求,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且在境外上市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优先支持。去年9月份,外汇局在海南率先开展了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改革试点。
“总的来看,人民银行、外汇局积极落实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工作,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前沿地、开放试验区的作用”,王春英表示,目前试点政策落地实施比较及时有效,在政策支持如缩短办事时间以及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较好地满足了海南市场主体的需求。
王春英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会进一步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5年前分步骤、分阶段重点任务安排,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在贴合实际经济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地优化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开放的力度,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的自由便利流动。近期,外汇局也在抓紧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片区推动实施跨境贸易投资更高水平的开放试点,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创新,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