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萌
4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是国际先进自由贸易港的普遍特征,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建设重点。
王受文介绍,为积极推动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相关贸易政策的制度安排,商务部采取了如下措施:第一项,研究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第二项,牵头起草报请国务院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确定在海南等地方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第三项,商务部和海南省将在5月7日至10日共同举办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此外,商务部还和其他有关单位一道,共同推进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零关税清单、洋浦保税港区增值30%商品免税监管办法等等。
王受文强调,为落实总体方案,特别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近期商务部牵头19个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涉及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28项,下一步,商务部将和这19个部门一起联合发布这个文件。
王受文简要介绍了上述文件的主要内容,第一,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任务。比如,在货物贸易领域,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要求,在特定区域放宽原油、成品油、食糖等商品进出口的资质和数量管理等。第二,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需要。比如,下放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的许可权限,将海南纳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范围,支持开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产品、管理和服务业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试点等等。第三,完善贸易领域的一些配套政策。比如,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加强海关监管模式创新,实施层级审批模式,提高法定检验便利性等等,来实现贸易制度方面的集成创新。
王受文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进程。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