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努力实现财政高质量发展》。在抓实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方面,文中着重谈及了三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风险和金融风险。
隐性债务遏增量、化存量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罕见提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成为财政部今年工作重点。
刘昆在文中表示,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一方面,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高压线,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另一方面,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债务风险负总责的要求,指导督促地方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中央财经大学温来成教授告诉第一财经,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一些地方政府仍可能通过违法违规举债来上项目,新增隐性债务。从城投债发行情况来看,地方隐性债务仍有蔓延的势头。而隐性债务治理涉及利益复杂,特别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缓慢,成为隐性债务治理的一个重点领域。因此当下首先要对违法违规举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避免新增隐性债债务。
今年预算报告中也提及,违法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
比如,今年初云南省财政厅公开问责保山市隆阳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相关负责人被通报问责,并完成整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也遭到银保监会罚款。
除了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同样重要。目前官方尚未公布存量隐性债务规模。据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2018年末,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达30.9万亿元。
不过2018年以来各地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制定了化债计划,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等途径偿债,一些地方化债进展顺利。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部分省份今年预算报告发现,浙江、四川、甘肃、陕西等地去年完成了全省年度化解隐性债务任务,江苏、广西、河北、河南、江西、内蒙古、宁夏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其中,宁夏隐性债务总量较2018年上报中央规模下降30%以上,连续3年超额完成化债任务。云南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大幅减少。
兜“三保”底线
刘昆在上述文中表示,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加强执行监测,结合直达资金管理,动态掌握基层执行情况,严禁挤占挪用“三保”支出,对“三保”保障不到位的地区,督促地方及时调整预算予以补足,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
“三保”事关政府运行和基本民生,兜牢“三保”底线是财政工作重点。近些年受经济下行,尤其是去年疫情冲击,欠发达地区基层财政十分困难。
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机制体制,加强督促指导,来支持地方“三保”工作。
比如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约8.3万亿元)剔除特殊转移支付后增长7.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增幅都在10%以上。其中2.8万亿元采取直达机制,“一竿子”将资金分配到基层或者项目单位,支持地方“三保”。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昨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重点关注地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直达资金使用、债券还本付息、库款管理等方面,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评估、预算审核、考核评价等措施,督促地方层层落实好责任,及时足额落实保障资金,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有效防范风险,兜牢“三保”底线。
优化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刘昆在文中还表示,逐步健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从“成本费用约束”向“风险管理控制”转变,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隐患。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系发展及金融创新加快,以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要求,财务风险防控压力急剧上升。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财政财务监管,加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财政部正抓紧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主要针对当前金融领域发展中存在的资本金来源违法、投融资行为不规范及金融企业综合经营、产融结合不规范等问题,有重点的进行修改完善,弥补财务监管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