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继续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强化公司治理”由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小银行相对于大型银行,资本金补充途径较少,而资本金水平必然制约其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持续投放能力。因此,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能够让中小银行有更充足的资本金,促进其更好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责主业,最终将政策红利传导至中小银行服务的中小微企业。
“我国在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方面采取了较多的支持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提升了中小银行稳健发展能力和服务经济能力。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和工具仍然较少,资本补充压力仍然较大。”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应加快建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一方面,中小银行需要内外源相结合进行资本补充。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依靠提升盈利能力,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并适当控制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外源性资本补充需要从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运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工具适当实时补充,比如适时通过优先股、可转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资本工具补充资本。
近年来,监管层多次强调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并创新了资本金补充工具。特别是去年从新增地方专项债额度中拨出2000亿元用于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截至今年3月31日,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合计发行了62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还有1380亿元待发行。此外,今年1月20日,宁波通商银行成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5亿元转股型资本债券。这是我国成功发行的首单转股型永续债。
“为了增强中小银行发展稳定性,提升中小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配合,继续加强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支持力度。”董希淼认为,除了发行永续债、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之外,还可以继续探索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等,进一步增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降低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成本。此外,监管部门还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效率,并赋予中小银行一定的发行自主性。
盘和林认为,股权融资对中小银行较为有利,不仅融资成本较低,且可以通过股权撬动更多债务融资,因此要更多支持中小银行通过股权方式做大做强。在这其中,资本市场大有可为。
近日,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推动标本兼治,进一步做好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工作。一方面,压实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推动中小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审慎经营文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分类监管,完善补充资本的市场环境和配套政策,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