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活水”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绿色发展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底色。当前,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同时,绿色信贷、绿色信托、绿色资管等绿色金融产品发展势头正劲。
立足新的历史时点,绿色金融有了新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在更加健全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下,绿色金融发展如何换挡升级?全国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业内专家,他们正积极为绿色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履职建言。
绿色金融实现跨越式发展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政策引导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近日表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超过8000亿元,居世界第二。同时,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中国是全球唯一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国家。近年来,试验区的绿色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介绍,截至2020年末,六省(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368.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5.1%;绿色债券余额1350.5亿元。部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已局部推广。
同时,多地正推进碳市场建设。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人民币。
“经过10年碳排放权交易所、环境权益交易所的探索,我们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法和机制,并将于2021年建立全国统一的碳市场,预计首笔交易将很快推出。对比全球其他碳市场来说,中国毋庸置疑会成为全球体量最大的碳市场。”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与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李菁表示。
市场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
受访的代表委员认为,为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绿色金融尚有较大发展空间。
比如,绿色金融产品尚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提案中表示,目前国内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相关政策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而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广泛,除绿色债券外,适合保险资金属性的绿色指数化产品、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绿色股权类基金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不足。
再如,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亟待完善。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表示,整体来看,我国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的构建仍处于探索阶段,披露主体主要集中于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行业和领域,覆盖范围较为有限;披露内容多是环境政策、方针、理念等方面的定性描述,尤其是尚未对大部分企业披露碳排放和碳足迹信息提出强制性要求;披露标准并不统一等。
而且,国内碳市场金融化程度总体偏低。郭新明表示,目前,虽有金融机构陆续开发了跨境碳资产回购、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碳债券、碳基金等产品,但多为示范性质,在首单交易后较难进一步推广;且流动性较弱、专业化投资者群体不发达、缺乏长期资金支持、区域发展不均衡等现象突出,控排企业的碳资产管理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专家建言绿色金融未来发展
如何促进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绿色领域,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更进一步?受访人士认为,应当从以碳中和为约束,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建立碳排放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碳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等路径展开突破。
陈雨露表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包括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积极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
“通过鼓励产品创新、完善发行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我国目前已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下一步将继续推动产品创新和市场稳健发展。”陈雨露表示,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有利于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
绿色金融外延广阔,可延伸至绿色信贷、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债券、绿色资管等产品。周延礼建议,推动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收益支持证券、绿色指数产品、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专业机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为绿色项目以及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
此外,还应完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强化碳排放、碳足迹等信息披露。李菁表示,环境信息披露要充分。投资端对项目的信心首先来自于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里面应当有量化数据。她表示,有些省份已经开始强制要求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这既加强了监管,也给投资人带来更多机会”。
碳市场金融属性的进一步强化,也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郭新明建议,大力推进碳市场建设,可从四方面发力: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确保碳市场流动性;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研究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