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6日表示,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18日至10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的《管理办法》共涉及七章49条,主要修订内容有四方面:
一是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取消证券评级业务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二是鼓励优质机构开展证券的评级业务;
三是在相关规章取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强制评级、降低第三方评级依赖的基础上,完善证券评级业务规则,规范评级的职业行为。
四是增加独立性要求并专章规定;五是明确信息披露的要求并专章规定;六是强化证券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职能;七是增加了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八是提高证券评级业务的违法违规成本。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资信评级业务,加强对证券评级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评级质量和职业能力,严厉打击违反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直接或者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