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一个多月后,多地“地方版”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细则频出。
近期,第一财经记者获悉,上海地方监管部门对第三档和第五档银行的上限分别上调了2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浙江对第四档和第五档银行的上限分别上调了1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辽宁中小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不变,但个人房贷上限上调1-2个百分点;广东分别对第三档、第四档相关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上调了2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海南上调第三档占比上限,增加了2.5个百分点等。
第一财经记者查看2020年银行上半年的财务数据发现,第一档、第二档的少数银行在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上虽有超标,但因涉房贷款增速已明显下降且低于贷款余额增速,压力并不大。压力较大的是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即便地方监管部门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了上调。
从具体的指标设置方面看,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将银行类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划分为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五档,分别设定不同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基本原则是,资产规模越大、经营区域越广泛,涉房贷款占比的上限越高,反之则低。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允许地方监管部门在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的基础上,可以增减2.5个百分点。
一位东部沿海地区农商行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去年疫情之后,经济开始复苏,但与制造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相比,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系数更小。现在陆续出台的“地方版”银行业房地产贷款细则,是根据当地情况对不合规的银行进行规范房地产相关贷款规模,重新调整贷款结构,也是为了防止过度杠杆化,避免金融系统风险。
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助理总经理李茜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房地产贷款新规对中小银行的短期冲击有限而长期影响较大。但由于过渡期时间较长,中小银行仍存在一定的缓冲期。从长期来看,投放于房地产贷款的资金释放后,将对中小银行的资产优化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在个人贷款更多地向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倾斜的同时还要保持良好资产质量。
地方中小银行应如何应对?李茜称,要积极响应监管要求,防范房地产集中度风险,可以通过合理调整贷款抵押比、MPA考核和内部考核等,引导自身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长;优化结构,做好行业组合管理和限额管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楼市发展情况、不同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综合实力,确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注重个人贷款高质量发展,将个人贷款的结构向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倾斜,一方面银行要积极引到消费贷款真正用于个人消费,另一方面要在信用审核授信方面严把风控关,保持良好的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