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2月9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启动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财政部表示,各地要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加强对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指导,不断强化系统建设,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之间的衔接。密切财政国库部门与资产、债务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政府财务报告与财政总预算会计、总决算、部门决算、国有资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等之间的数据衔接。统筹疫情防控和报告编报工作,把疫情防控要求贯彻报告编报工作始终。
财政部要求,在组织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2020年度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各地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中应包含所辖乡镇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情况。各地应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单独反映财政专户资金情况,即在“货币资金明细表”中单独列示“其他财政存款”,反映除社保基金专户以外的财政专户资金余额;在报表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反映社保基金专户资金余额。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