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2月4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同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塔曼举行视频会谈,双方围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发票电子化改革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取得四项重要共识。
王军指出,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切实强化精确执法,大力推行精细服务,科学实施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精诚共治,以智慧税务建设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取得新成效,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王军希望与OECD在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挑战、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等方面加强交流,共同破解国际税收专业人才不足等难题,持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税收力量。
帕斯卡介绍了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充分肯定多年来中国推行增值税改革的显著成效,赞赏中国发票电子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并表示将全力提供支持。当前世界经济整体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但中国的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希望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深入推进双多边税收合作,搭建好信息共享、经验互鉴的平台,共寻抗疫情、促发展的税收良策,共同营造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
会谈取得了以下四项共识:
一是共同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全球税收治理。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世界经济数字化的进程,双方将秉持多边合作、科学包容的态度,与各方共同协商,推动形成与经济发展新模式相适应,且基于广泛国际共识的数字经济多边税收规则。
二是共同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合作。OECD将继续积极支持“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努力提供师资、培训等方面帮助,向“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分享OECD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
三是共同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探索“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与OECD联合开展培训,利用OECD专家资源,在税收政策、国际税收等多个领域,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四是持续推进双边税务合作。双方同意在税务合作备忘录框架下,通过各层级交流、联合开展工作等形式持续推进双边税务合作。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