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际分析咨询机构气候政策倡议委员会(CPI)发布了与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IFS)共同完成的《中国扩大气候金融的潜力》报告(下称“报告”)。
根据2019年国际能源署的数据,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之一,中国的气候行动对全球能否实现《巴黎协定》中“将升温限制在1.5℃ 以下”的目标将起到决定性作用。
报告提出,按照目前的排放轨迹,中国碳排量到2030年预计将比2015年的水平进一步增长7%~15%,为确保中国实现生态型社会的目标,同时保障中国对《巴黎协定》的明确承诺,需要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调动气候和绿色金融。
报告认为,未来十年需要多达95.45万亿元(14万亿美元)或每年1.4万亿美元的资金。这意味着投资需要增加到当前水平的四倍以上。考虑到中国的排放目标基于碳排放强度,而不是绝对值,实际投资需求可能更高。
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绿色金融改革已带来超过10.6万亿元(1.5万亿美元)的未偿绿色贷款、9770亿元(140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数百个已建立的绿色基金、绿色股票指数交易和保险机会。在2017年到2018年间,中国绿色金融的年均总量为2.1万亿元(3200亿美元)。
报告显示,当前绿色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渗透率约为4%。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以及主体对绿色金融工具越来越熟悉,市场占有率将会增长。
报告还称,在2013年~2019年间,中国的对外投资超过2万亿美元,其中近四成(37%)投向了“一带一路”倡议伙伴国家。同期,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相关投资约为2920亿美元,其中一半用于化石燃料。多项倡议正在考虑把绿色标准纳入到“一带一路”投资中来,因此,中国对外投资的绿色化进程中将存在较大机遇。
为了扩大气候金融规模,报告提出,中国要有明确的政策信号和激励机制,有效利用系统内的所有金融工具,促进多元金融主体的参与,具备健全的问责框架。具体建议包括:继续提高上层目标和绿色标准,具备创新融资结构的激励试验,提高私有主体参与绿色新项目的可见度,对资金最终分配流向和影响力进行追踪和监管,对高排放行业引入强制性排除清单和负面激励机制。
在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看来,即将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将是中国提高气候目标、展示在该领域继续保持领导地位的重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