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方案》是指导今后五年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
《行动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行动方案》的印发主要具有三大作用和意义。第一,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通过高标准建设市场体系,一方面在国际上树立良好大国形象,增强外资在我国投资信心,充分发挥大国经济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另一方面可以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第二,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已经由高速增长迈入高质量发展,这就要求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运行效率、开放程度、监管体制等都要与之相匹配,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可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利于形成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第三,有利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完善宏观治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叶银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适应新时代需求变化,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抓住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此外,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基础。
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方面,《行动方案》指出,要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推进高水平开放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高标准的市场开放不仅体现在国内外开放领域的持续扩大,更体现在开放深度的持续拓展上。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实现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的国内外融通,推动制度型开放。
就《行动方案》如何落地见效?叶银丹表示,资本市场方面,应有序推进开放,增加市场供给促进资本自由流动;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发行、交易、退出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大开放力度吸引更多合格投资者,促进长期稳定资金不断流入。同时,应推动数据等新型要素市场加速培育和发展,充分激发数据等新型要素对经济增长以及发展质量提高的促进作用。加快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互联互通水平、增强城市承载能力、适应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发展趋势。
叶银丹表示,未来需要加快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的高水平开放。制度型开放既是开放更是改革,在大力推动开放的同时,加大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力度,加快在法治化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竞争中立、环保标准、劳工标准、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与国际接轨。
徐光瑞表示,为推动《行动方案》更好落地,需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顶层工作机制的设计,形成统一的领导小组、坚持统一的指导思想、制定适合各地区和各部门自身实际的重点任务清单,做好上下联动的系统工程。二是做好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同时要强化符合当前发展特点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提高国内市场规则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三是做好示范引领的标杆建设,鼓励一些具有较好市场体系基础的地区率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在总结、复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对于标杆地区一些特殊性的原因也要有所明示,不可一概而论。
(编辑 李波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