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政策制度建设滞后、对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不严,以及植树造林过度依赖于中央财政补助,重造林、轻管护等问题,1日上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强林草事业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落实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提高造林绿化科学化水平。
2020年8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称“国家林草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这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首次进入国家局进行督察。
在1日上午举行的督察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于广洲在通报督察报告时表示,国家林草局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组织开展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三北”防护林工程、塞罕坝林场等建设得到广泛赞誉。但政策制度推动生态保护不够有力,治理能力与生态保护要求不相适应,一些重点领域问题比较突出。
于广洲说,2017年,原国家林业局明确要研究制定《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监管办法》,但迟迟未出台。推动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缓慢。要求2020年基本建立的天然林保护修复法律制度和监督评价等体系,截至督察进驻仍无标志性成果。
督察发现,《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没有体现提升森林质量、保障森林生态安全的要求;森林保护管理仅考核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对森林质量、生态功能等没有提出约束性指标。《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分次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规定,变相放松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不得化整为零审批”要求,一些地方违规拆分审批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缺乏总体目标设计,对地方政策指导不到位,造成全国各地上报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不平衡、不协调,一些地区甚至借机为项目开发让路,工作陷入被动,只得要求地方重新上报调整预案。”督察报告说。
督察发现,国家林草局植树造林工作过度依赖于中央财政补助,在划拨中央补助资金时,只按年度计划进行分配,很少过问工程实施情况,导致一些地方重计划、轻落实,重造林、轻管护。
督察报告说,国家林草局对毁坏林地、破坏草原、侵占自然保护地等林草领域突出问题和监管难点,强调客观因素多,反思主观问题少,没有从创新工作机制和监管方法等方面谋出路,有关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督察发现,“地方不报、部门不管”,一些生态价值很高的湿地由于没有纳入保护范畴而被破坏。察汗淖尔位于河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集草原、沼泽、咸水湖三种生态系统于一体,生态价值突出。2012年,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河北省设立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但拥有察汗淖尔三分之二水面的内蒙古却因未作申报而没有纳入湿地保护。区域水浇地大幅度增加,地下水严重超采,察汗淖尔水面面积持续缩小,逐步沦为季节性湖泊。
于广洲说,国家林草局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繁育管理不规范,相应管理机制欠缺,一些关键制度未落地。自然保护区方面,规划编制普遍滞后,对一些重要保护区规划编制情况不了解;监督检查不严,2016年通报3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出违法问题后,没有跟踪督办,直至2020年1月,才要求地方加快整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