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是近年来上海金融业发展的一大“标签”,如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新起点上,上海将如何加快推动金融高水平的对外开放?1月30日,上海发布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纲要》)给出了答案。
《纲要》提出要率先实施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以多种方式在沪设立金融机构,按照内外资一致性原则开展业务经营。
实际上,自2020年以来,一批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机构已相继在上海落户,包括全国首家外商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全国首家外资再保险公司、全国首家外资独资的人身险公司等。
此外,首批新设外商控股合资券商、首家外资控股合资理财公司等也相继在上海开业;首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和一批外资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外资控股的合资券商先后获得监管部门批筹。
目前,总部在沪的外资法人银行占全国一半以上;法人银行资管规模占全国80%以上;资产规模排名前10%的全球资管机构在上海都设有机构;全国32家证券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有29家设在上海;上海外资保险机构和原保费收入均占全国一半。
还需一提的是,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离不开人民币国际化的前进。《纲要》强调要推进人民币可自由使用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主要包括,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对外工程承包、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着力提升人民币在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中的跨境收付比例,不断提高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服务的便利化水平。
另一方面,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断提升经常项目可兑换便利性。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在沪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推动人民币由交易货币向投资储备货币发展。实施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等。
另外,《纲要》还提到,要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加快资本要素双向开放深度融通,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同时,《纲要》也安排了一些试点工作的推进,例如,按照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推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试点。研究探索国债期货作为特定品种对外开放,为持有境内人民币资产的境外投资者提供更便利的风险对冲支持。加快推进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
在保险方面,建设国际再保险中心,发展国际再保险业务,增强上海再保险市场承接全球风险的能力,为“一带一路”海外项目提供全面风险保障。丰富再保险机构主体类型,支持境内外再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机构。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之间金融交流合作。
《纲要》同时表示,要营造与国际接轨的优良金融生态。加快金融法治规则与国际对接,推动高水平金融法律供给,探索建设金融法治试验区。提升上海金融法院、金融仲裁院等涉外金融审判和仲裁的国际化水平,加快适用国际通行的金融审判和仲裁规则。
另外,支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联合成立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建设地方金融统一监管平台,发挥金融科技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支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实现长三角企业和个人借贷信息全覆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