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发出要求“积极探索降低核酸检测成本”“降低单次核酸检测价格”后,多地纷纷下调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但在医保报销层面,大多省市以“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应检尽检”“疫情期间”作为限定词,“愿检尽检”人群仍排除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外。
多地核酸检测价格降至百元以内
1月28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动态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自1月28日,核酸检测单样本检测价格调整为80元/次。同步调整混合检测价格, 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30元收费;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20元收费。
1月29日,天津市发布文件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人份120元下调至80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样本40元下调至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价格将由每样本30元下调至20元。调整后的价格将与北京、河北等省市一致。
临近春节假期返乡,核酸检测需求上涨,多地已将核酸检测价格调至100元以内。
1月26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自1月28日起,省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由现行120元/人次下调至80元/人次,省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由现行100元/人次下调至72元/人次。
1月27日,贵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26日起,贵州省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次。
1月27日,陕西省将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含检测试剂)。
此外,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指导价从160元/人次调整为98元/人次;湖北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由132元/次调整至80元/次;福建省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测项目价格由原来的每人次95元降低至每人次80元。
在此次核酸检测降价通知中,一些地方还强调了混合批次检测的使用。不过在实际核酸检测过程中,对于5混1和10混1的检测方式,价格并没有同步下降。
“愿检尽检”人群是否纳入医保政策不一
2020年6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核酸检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目前看来,各地对核酸检测是否纳入医保,以及具体如何进行报销,都没有明确的解释,核酸检测是否纳入医保报销,各地政策均不同。
北京市医保局在对核酸检测价格调整的同时,明确了费用同时纳入医保甲类目录,100%报销。
1月29日,在北京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卫健委副主任张华介绍,对“应检尽检”人群,继续执行现行规定,检测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对“愿检尽检”人群,实行医保和非医保人群分类管理,其中本市医保人员的检测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负担。
目前,将“愿检尽检”人群纳入医保的还有陕西。
但其他多地对于核酸检测在医保报销的内容不尽相同,大多省市以“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应检尽检”“疫情期间”作为了医保报销的限制,“愿检尽检”人群仍排除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外。
2020年11月11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出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通知:对自愿检测的人员按每人次60元的标准收取检测费,“应检尽检”人员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
1月29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明确,2021年1月1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行价格为80元/次,新型冠状病毒IgG抗体(包括总抗体)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IgM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均为20元/次。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所带来的大量、反复核酸检测需求,使得“愿检尽检”人群增加了经济支出,各地医保报销政策能否覆盖这个人群,仍需当地政府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