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609,下称“金杯汽车”)和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53,下称“申华控股”)相继发布公告称,两家公司控股股东分别于1月26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晨汽车”)管理人该法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辽宁正国等 12 家企业采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
华晨汽车是隶属于辽宁省国资委的重点国有企业,旗下拥有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华晨中国(01114.HK)、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609.SH)、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53.SH)和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01148.HK)。
2020年8月,华晨汽车旗下多只存续债券就出现暴跌,债权银行就华晨汽车债务问题组成了债委会。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23日,华晨汽车未偿债券共14只,债券余额合计172亿元。东方金诚披露,截至2020年3月末,华晨汽车负债总额(含华晨宝马)为1226.75亿元,主要系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及长期借款所致。
2020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重整申请,华晨汽车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记者了解到,实质合并重整是将企业集团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的资产和负债作为单一破产财产的组成部分对待,需要满足企业整体符合资不抵债的前提标准,还需要满足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决定性要素。同时,重整需要严格满足营运价值大于清算价值的启动标准,即企业持续营业状态下的价值要大于清算之后的所得利益。
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华晨汽车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公告,拟实施合并重整的12家公司分别为华晨汽车、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其中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金杯汽车控股股东,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申华控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在公告中称,华晨集团管理人提出的实质合并重整申请能否被沈阳中院受理,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否进入实质合并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并表示目前有关方尚未推出对华晨集团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华晨汽车能否重整成功尚具有不确定性。
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均强调,重整进展可能会对两家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等产生一定影响,但并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但依据两家公司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华晨汽车若破产重整,两家公司将面临大额坏账准备。
早在去年11月,金杯汽车就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应收华晨汽车账款5007 万元,应收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账款2677 万元,均为日常汽车零部件购销形成。若华晨集团破产重整,公司可能计提大额坏账准备。此外,公司对华晨汽车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 5.30 亿元,若华晨汽车破产重整,相关担保能否顺利解除存在不确定性。
1月27日,金杯汽车在公告中进一步指出,截至公告日期,华晨汽车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产公司持有金杯汽车238,273,242 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 18.17%;上述股份中有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7184.85 万股处于融资融券强制平仓状态。截止1月27日,光大证券对该部分融资融券股份已累计平仓1,180.92 万股,均价 4.455 元,金额 52,609,681 元,预计仍将有约 1,228.68 万股会被强制平仓。
申华控股则表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6,365,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107,721,08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24.13%,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辽宁正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如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等产生一定影响。此外,申华控股应收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款1.4 亿元,对华晨汽车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4.457亿元万元,华晨汽车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告发出后,金杯汽车今日股价上涨5.92%至4.47元/股,申华控股股价上涨2.99%至1.72元/股。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