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长江保护法》颁布之后,黄河立法进程也已提速,以确保黄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沿黄地区搭上高质量发展快车。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已牵头成立黄河立法起草工作小组;黄河水利委员会明确“确保按水利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立法任务”;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也已展开密集调研,做立法前的准备。
此外,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也已建议,将制定黄河保护相关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19年,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被提上日程。中央明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明确,“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
黄河流域宁夏固原地区。摄影/章轲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重要的经济地带。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2.6%,在全国七大江河中居第4位。人均水资源量905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381立方米,分别是全国人均、亩均水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和五分之一。
但同时,黄河承担了全国12%的人口和17%的耕地以及50多座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务。黄河流域特别是黄淮海平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也是我国农产品主产区,粮食和肉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3左右。
“我国七大水系中,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最脆弱,而黄河中上游又属于黄河流域中生态系统更为脆弱的地区。”在最新一期《中国环境管理》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有关专家介绍,黄河中上游地区最先发展起来的产业是依赖资源且产业链条较短的能源基础原材料加工业,其聚集产业包括煤炭、煤化工、石化、电力、钢铁、有色冶金、建材等。
专家介绍,这些产业的发展均得益于该区域的水煤资源优势,与此同时,这些产业的发展对水资源和环境影响也较大。
2020年6月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相比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流域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但黄河和西北诸河流域的下降幅度要小于其他流域。黄河流域的单位地表水资源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增加10%。七大水系中,除黄河水系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没有提高外,其他各水系都有提高。
环保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中,沿黄地区的临汾、太原、晋城等城市均名列其中。
2020年8月25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的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海东市第2组在湟水河排查。摄影/章轲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2020年以来,除国家相关部门对黄河流域密集调研外,沿黄地区的主政官员也纷纷走黄河、上大堤,察看河道周边环境治理和生产生活情况,谋划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项目。
“黄河立法起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岳中明日前表示,要把中央对黄河保护治理的要求充分体现到黄河立法工作中。立足黄河的特殊河情和管理体制,深入查找在黄河保护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法律形式明确解决措施,提升立法的针对性。
在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29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综合司司长徐必久告诉记者,生态环境部已会同水利部上报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方案,启动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还赴黄河九省区调研,开展黄河保护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