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有关要求,对落实有关重大改革政策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激励支持,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激励标准方面,《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有关安排,组织开展相关表扬激励的实施工作。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等情况,采取定量评价方式确定激励地区名单。选取各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总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以及实施激励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的项目开工、投资执行等作为评分指标,按照各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总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占40%权重,实施激励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的项目开工、投资执行情况占60%权重计算各地方得分并进行排序,剔除因审计发现严重问题等不符合条件的地方后,对排名靠前的有关地方进行激励。激励数量一般控制在5个左右。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