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是各界共识,保障粮食安全的立法工作也在加快推进。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12月2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透露,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被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
2018年9月,粮食安全保障法首次出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属于69件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提出了专门要求。多位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建议,建议加快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
今年5月,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明蓉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关粮食安全的法条分散在国家安全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中,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建议全面梳理与粮食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法律规定之间相冲突的及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修正,对涉及粮食安全的一些立法空白进行补充和完善。
李明蓉说,抓紧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通过法律来防范和控制各类粮食安全风险,是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她并举例说,我国大豆产业链基本被四大跨国粮商控制,他们利用其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和资金优势,大肆收购国内大中型大豆压榨企业,逐渐形成垄断地位,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很大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也在今年向全国两会建议,将粮食管理纳入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范围,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强化依法管理、合规经营。同时,进一步明确粮食流通管理的责任体系,规范粮食流通的各个环节,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21日举行的发布会上特别提到,粮食安全保障法将对节粮减损作出规定。
粮食产后环节的严重损耗,一直是困扰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重要问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数据显示,我国粮食在储藏、运输和加工等产后环节,每年损失量约700亿斤左右,相当于吉林省一年的粮食产量。
12月16日至18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在今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司长王宏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将把节粮减损纳入拟议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继续开发节粮减损新技术,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加工转化率和副产物利用率,深入推进全链条、多环节、系统化的节粮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