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预计行业严监管趋势明确
本报记者 昌校宇
12月11日,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在人民银行组织召开的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央行重磅发声既肯定了我国评级行业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清晰指出了目前行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重磅发言显示出监管层高度重视评级行业在债券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未来评级行业严监管的趋势较为明确,后续大概率将出台更严格的行业监管政策,推动我国评级质量的提升,最终目的是令高质量的评级服务,助力我国化解债券市场存量风险和防范增量风险,为债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和我国提升直接融资占比发挥积极作用。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主要涵盖三季度10家评级机构的市场表现、业务发展及自律动态、合规情况。
在评级机构发展方面,通报显示,三季度,10家评级机构共承揽债券产品4019只,环比增长1.03%,涉及发行人2128家;出具评级报告的债项共4689只,涉及发行人2437家。
不过,在评级机构合规情况方面,通报显示,三季度,证监会债券部、有关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对7家评级机构开展了2020年联合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部分合规问题。
评级机构应如何扮好“看门人”的角色?董忠云建议,首先,监管规则制定上要进一步明确评级机构的责任与义务,通过推进行业自律,强化评级机构的责任感,提升评级规则的合理性。其次,评级机构作为债券市场的“第三方”和“看门人”,高度的独立性是其作出客观、合理、公正评级的基础。而目前,评级机构与债券发行人、金融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之间具有较高的利益相关性,导致容易催生评级虚高等问题,监管层可考虑通过改革评级行业收费模式,创新监管对评级公司的考核机制等方式,从体制机制上增强评级行业的独立性。
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补充认为,在新证券法实施首日(3月1日),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行也全面施行注册制。注册制在债券市场正式启动,促使债券市场的发行效率随之提高,发行人数量、发行规模也大幅增加,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自律监管变得越发重要,包括债券评级机构在内的第三方中介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和责任更加重要。所以,若想评级机构扮好债券市场“看门人”角色,需要完善防火墙制度、做好监管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这样既有利于提升债券发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债券发行人质量提升,减少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