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发布一篇《中小银行系统风险情况分析和建议》文章,分析了安徽省中小银行系统风险状况进行了重点分析和研究。
根据上述文章,安徽省高风险机构集中在15家中小银行,主要分布在安庆、蚌埠、宿州、六安、铜陵等地区。截至2019年末,该15家高风险机构不良贷款余额270.3亿元,占全系统的77.90%,实际不良资产处置缺口232.39亿元。
除了安徽上述局部地区已经存在信用风险,当地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相对不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财政部安徽监管局称,经统计,2019年安徽省中小银行系统资本充足率为9.96%,仅高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监管红线1.96个百分点,也低于全国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13.13%的平均水平,实际资本金缺口208.07亿元;拨备覆盖率73.73%,且逐年下降趋势。
另外,当地部分中小银行还存在流动性风险,一些银行信贷业务缺乏风险控制管理,这都增加了中小银行信风险。
财政部安徽监管局表示,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安徽省愿意筹措相关资金支持深化省农信社改革,并会同各市县推进各中小银行改革发展。但是,由于安徽省财力较为困难,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各级财政更是吃紧,提出基本上没有能力去筹措资金,支持化解风险。经测算,全省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存在的资金缺口约563.37亿元。
为了化解当地中小银行系统风险,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建议,拓宽资本金补充渠道,这包括通过股权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本结构,吸收优质民营资本入股。学习银行同业的先进做法,结合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补充需求,制订新型资本工具的发行方案,不断完善资本工具的发行机制。
另外,国家已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中小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其增强“造血”功能,帮助渡过难关。目前2000亿元用于支持中小银行资本金专项债已经下达至地方,广东近日成功发行了100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4家当地银行资本金。
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建议,加大配套政策支持,比如监管部门放宽财政注资的监管条件(如持股比例、参控数量等),支持财政部门或授权的出资人行使实际控制人职能。
根据《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另外,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建议,完善不良贷款核销转让政策,对已下迁不良、实质损失的大额贷款,难以达到核销条件,无法通过核销方式实现不良贷款快速出表,建议出台针对大额不良贷款核销的指导意见,对于确已实质损失,可以在拨备资源充足条件下准予核销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