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深圳将开征房地产税的传闻又一次在坊间流传,当地住建部门对此表示不做回应。
第一财经当日致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一位雷姓工作人员就此事表示:“外部流传的消息来源不明,我们不做任何回应,一切以我们局发布的官方消息为准。”
从今年7·15深圳房地产新政出台后,二手房市场在经历一轮“猛涨”后最终熄火,在一二手房价倒挂的情形下,市场目光集体转向了“打新”。近期,被“打新”一族盯上的网红盘深圳“华润城润玺一期”,由于套利空间巨大,“众筹打新”“代持购房”等奇葩购房乱象更是层出不穷。
11月28日,新华社针对最近深圳“打新热”现象,刊发了新华时评《抑制楼市“打新热”需要“硬核”举措》,呼吁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投资投机行为,由此大家对深圳开始试行房地产税的做法更加坚信,开始了新一轮的讨论。
从流传出的“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运行方案”内容来看,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其对征收对象、征收时间、免征对象、征收税率有详细的描述。征收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起试点运行,征收税率根据居民拥有的住房套数或面积不同而不同。如,针对拥有4套及以上住房的,第4套(产权人指定;未指定则默认为按时间顺序第3套获取产权的住房)按照市场评估值*4.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
网上流传的“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运行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方案是报送中央住建局审批稿,据公开材料显示,当前并无这一部门存在。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房地产税开征必须要先立法,目前这项工作正由全国人大牵头在做。在房地产税立法尚未完成情况下,任何地方都无权开征房地产税,因此深圳短期内不会开征房地产税。
近日财政部部长刘昆撰文谈“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重点任务时,表示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开征继续坚持立法先行原则,然后在房地产税法授权范围内,允许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选择开征时间、具体税率。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房地产税有望在“十四五”时期完成立法,但会授权地方自主决定是否实施,估计不会普遍开征。
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表示,上面那个所谓“方案”虽然是伪造的,但其反映的深圳当下楼市所面临的房价高企、投机盛行的现象有可能引发房地产税提前推出,这种情况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