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预计,“十四五”期间自贸试验区将添更多中西部省份“成员”
本报记者 昌校宇
《证券日报》记者从11月25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浙江省自贸办会同有关部门、地市,起草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将于近日印发。
《实施方案》中既有定性目标,更有相应的量化目标。在主要目标设定上,围绕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提出自贸试验区GDP增速、研发经费支出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扩区“升级”,预计将在赋权、人才、投资、财税、土地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磅政策,进一步提升浙江省的投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快浙江省油气、航运、物流、数字经济以及先进制造业等关键产业的发展,助力浙江省成为引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和增长极。
9月底揭牌的北京、湖南、安徽3个自贸试验区,成为我国自贸试验区最新扩围增加的3个“成员”。至此,历经5次扩围,我国已设立2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向全国复制推广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
“大量的制度创新成果,能够为全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供重要的经验借鉴。”董忠云分析道,从自贸试验区自身发展来看,更高的投资贸易自由度和便利度对外资形成巨大的吸引力。据商务部数据,2019年,18个自贸试验区落地外资企业6242家、利用外资1436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面积,实现吸收外资占全国比重超15%。同时,政策优惠也吸引了国内各项资源在自贸试验区聚集,活跃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和消费。
国际新经济研究院经济行为与中国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郑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补充道,当前,自贸试验区不仅在空间上实现“遍地开花”,还实现了京津冀全覆盖,并正向着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开放迈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坚定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
展望“十四五”时期自贸试验区发展形势,董忠云表示,近期,自贸试验区建设提速扩容的措施不断推出,显示出通过自贸试验区推进我国高水平开放将成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涵,同时也将作为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
“预计十四五期间,一方面,更多中西部省份将设立自贸试验区;另一方面,更多地区将对已有自贸试验区进行扩容升级,增强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董忠云认为,虽然各地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自贸试验区的差异化特色发展模式,但通过政策改革,不断加大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度和便利度,促进各项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各个自贸试验区共同的目标。以此为根基,自贸试验区才能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日前,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国各个自贸试验区应尽快根据协定要求主动进行调整,并以此为契机,持续扩大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往来。”郑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