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珂
11月1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副部长刘炤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比较详细的工作要求,有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抓好组织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和群众真正体验到“门好进、脸好看、事情好办”。
二是要发挥体制优势。“条块结合”是我国管理体制的一个特点,要发挥好这个优势。国务院各部门可充分发挥对全系统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适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
三是要加强机制建设。各地方要建立审改、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在信息共享方面,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甚至部门内部机构之间,都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方面的制度建设。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