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正式签署。随后发布的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称,RCEP协定作为一个现代、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协定,由20个章节组成,涵盖此前东盟与RCEP非东盟国家之间自贸协定所未涉及的领域和纪律。除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的具体条款外,RCEP还包括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与技术合作和政府采购等章节。
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还明确,协定将在至少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非东盟签署国将其核准书、接受书或批准书交存协定保存人后生效。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认为,未来新一轮全球化并不是上一轮的简单重复,而将呈现截然不同的新结构。世界不再是平的,而是转向“多峰结构”,由多个区域化共同体构成,形成一个产业内贸易区域化、产业间贸易全球化的嵌套体系。
参与人口最多,
占全球GDP近三成
RCEP谈判于2012年由东盟10个国家发起,邀请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国家参加。谈判从2013年正式开始。领导人联合声明称,RCEP协定是一项前所未有的、由域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参与的大型区域贸易安排。基于2019年数据,该协定涵盖的人口规模、GDP总量和贸易额等指标均占全球总量的30%左右。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RCEP与传统自贸协定的不同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规模看,RCEP不仅是亚洲最大的区域自贸协定,也是世界规模最大,超过了北美和欧洲。二是从内容看,除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投资的具体条款外,RCEP还包括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新议题。三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也实现了最高水平,比如货物贸易降关税覆盖的货物范围达到了90%以上。
领导人联合声明表示,RCEP协定作为一个现代、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协定,由20个章节组成,涵盖此前东盟与RCEP非东盟国家之间自贸协定所未涉及的领域和纪律。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接下来RCEP各成员将各自履行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努力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领导人已责成各位部长加快国内批准程序。中方也将与各方共同努力,争取让该协定尽早惠及本地区企业和人民。
重申对印度保持开放
印度是RCEP的16个创始成员国之一。虽然由于多方面原因,印度无法与RCEP签署方在2020年共同签署RCEP,但领导人联合声明表示,“我们高度重视印度在RCEP中的作用,重申RCEP对印度保持开放”。
根据《关于印度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部长声明》,协定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印度加入保持开放。在RCEP协定签署后的任何时间,当印度向RCEP协定保管方提交希望加入RCEP协定的书面申请,RCEP签署方将启动与印度的谈判,并将考虑印度参与RCEP谈判的最新状态和此后的任何新发展。在印度加入协定前的任何时间,根据RCEP签署方达成一致的条款和条件,印度可以观察员身份参加RCEP会议和RCEP签署方举行的经济合作活动。
为表达对印度重新加入RCEP协定的强烈意愿,RCEP部长确认上述安排将于RCEP协定签署日起有效,直至印度加入RCEP协定。
对日贸易影响最受市场关注
市场方面认为,RCEP对于整个亚太地区都意味着巨大商机。RCEP其他14个成员国中,中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整体自由化水平较高。
今年来,东盟历史性地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双方贸易投资在世界经济低迷背景下逆势增长,今年前9月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接近去年全年,中国对东盟全行业直接投资同比增长76.6%。韩国是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第三大进口来源地,同时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逆差来源国。澳大利亚是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第十四大出口目的地、第七大进口来源地,同时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逆差来源国。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东盟、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不过,中国与它们的经贸合作仍有较大空间。以东盟为例,程实认为,随着中国迈向全球价值链上游,中国与东盟在产业内分工的关系有望加速由竞争转向合作。中国向东盟提供关键技术、零件、设备以及市场需求,由此东盟将得以充分发挥其资源、劳动力等要素禀赋,在下游环节形成规模生产优势。
不少市场人士更关注中日贸易受益情况。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颜色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RCEP主要内容是关税逐步降为零,从关税角度考虑,此次重要关注点在于对日韩的关税安排。具体影响最大的是农产品、化肥等关税配额商品。另外,RCEP会加速亚洲产业整合,例如日韩对华出口电子零部件,中国生产以后出口澳、新、东盟,关税会显著降低。
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也称,考虑到中日之前没有自由贸易协定,RCEP生效后,可以关注的边际改进主要来自于中日之间。
顺应区域经济
一体化的历史趋势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中国对外开放的力度不降反增。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此前表示,中国将力争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落实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我国应显著提升区域自贸协定对贸易的实际带动作用,提升区域自贸协定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争取到2025年,我国与已签署区域自贸协定对象国间的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19年的35.2%提升至50%以上。
程实认为,未来新一轮全球化并不是上一轮的简单重复,而将呈现截然不同的新结构。世界不再是平的,而是转向“多峰结构”,由多个区域化共同体构成,形成一个产业内贸易区域化、产业间贸易全球化的嵌套体系。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将领先全球化,进而成为全球化体系的支柱。顺应这一历史趋势,目前北美、欧洲已经加快了区域化建设。作为未来全球化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亚洲区域化面临着挑战。中国的选择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开放,更关系到区域化与全球化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