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技创新需要制度创新的支撑,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赋予科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优化科技创新的利益分配。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特别是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提出一系列新举措,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升级。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闯此前表示,“2019年,我们法庭的很多案件特别是专利授权确权案件,覆盖了医药、生物科技、网络电缆、大型机械、智能输入法等领域,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很好地激励了科技创新。”
随着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极大激发了创新活力。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4.3件,国内企业在专利申请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巩固。与此同时,专利质量显著提升,在信息通信等领域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我国在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科技实力稳步提升,但在一些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技术上还较为薄弱,成为掣肘我国产业升级的短板。
“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看,我国在推进科技创新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需要赋予科技人员对研发成果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决定权和处置权,用产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同时,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要及时给予司法救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对科技创新保驾护航,从而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张依群说。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助于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带动一批新兴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动能。
郭一鸣建议,科技创新过程中,要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大限度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建议完善重点领域核心技术专利保护规则,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切实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周期,使司法保护力度和科技创新高度更好地契合,方便权利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