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0月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8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2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2.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97元,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0512元,增长3.2%,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0015元,增长2.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9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0650元,增长4.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6%。
按收入来源分,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486元,增长3.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7%;人均经营净收入3680元,下降2.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5%;人均财产净收入2090元,增长7.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8%;人均转移净收入4525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0%。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92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下降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6.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47元,下降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8.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430元,增长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2%。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4546元,增长5.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5%;人均衣着消费支出847元,下降11.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人均居住消费支出3736元,增长3.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5.0%;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896元,下降3.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0%;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955元,下降5.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1%;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276元,下降27.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6%;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338元,下降5.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0%;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28元,下降18.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