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一直敢为天下先,在资本市场建设上也是先行先试。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深圳资本市场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式发展,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亮点迭出,形成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14日,深交所共有2302家上市公司。而深圳本地共有上市公司339家,涵盖电气机械及器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深圳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从以往的敢闯敢干,到先行先试,都是深圳继续扩大改革开放的过程。而这种先行先试落脚在资本市场建设上,也将进一步提升深圳资本市场的活力,在提高深圳上市公司质量的同时,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而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其中有不少制度设计均为国内首创。例如,明确在深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科技企业可以设置特殊股权结构,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普通股份之外,设置拥有大于普通股份表决权数量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设置特殊股权结构的公司,其他方面符合有关上市规则的,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交易。
郭一鸣认为,允许在深圳市注册的科技企业实施“同股不同权”,是深圳市场一个重大的变革和创新,从地方法规层面扫清了同股不同权科技企业面临的法律和制度障碍。充分体现出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有利于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吸引更多优质科技企业到深圳资本市场融资。
实际上,早在2018年9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提出,推动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允许“同股不同权”的科技企业上市,可以在扩大科技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保护其稳定发展。随着科技企业规模和数量的扩张,最终也可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多的上市资源供给。
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深圳资本市场再获中央重磅政策“大礼包”。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陶金表示,在资本市场领域给予深圳更多先行先试政策,是对以往深圳成功开展资本市场创新和改革的正向反馈。深圳在资本市场先行先试取得发展的成果后,决策层有信心赋予深圳更多政策空间。当前深圳的资本市场发展改革基础,使得更多政策在此地获得成功的可能性提升,因而能够产生更强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