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毛可馨
“过去,我们习惯了挣快钱,喜欢模式创新,喜欢华为手机,但是不知道华为手机里一大半都是美国和日本的产品。2020年,我们被敲醒了,我们从来没有如此重视科技创新。”东方富海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陈玮在第八届中国创业投资高峰论坛上如是表示。
观察刚刚成立一年的科创板,陈玮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外资在这里渗透率很低。“过去的模式是两头在外,美国有什么企业,在中国找一个类似的企业去美国上市,但是现在科创板是以中国本土硬科技企业为主,创投机构在这背后发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截至2020年7月底,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有2.45万家,备案私募基金超过8.8万只,管理基金规模14.96万亿元。
然而,创投行业的发展却进入了一个瓶颈期,陈玮指出,创投募资存在三大结构性问题:其一供给不足,2020年上半年新募集资金总额为4318亿元,同比下降近30%;其二以短线为主,市场化母基金出资占比仅2%;其三国进民退,截至2019年底,认缴出资结构中,国资有限合伙人(LP)出资金额占比达70%。
陈玮认为,创投结构性税负仍然很重,“个人LP创投的实际税负超过30%,买基金产品时间周期长、盈利性不确定,税收层面如果无法给予适度优惠,将导致个人LP大批离开这个行业。”
从监管层面,陈玮援引深创投原董事长靳海涛的观点指出,当下创投行业面临的状况是“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很多地方政府一听基金就头疼,在打击非法集资、P2P的时候误伤了很多创业投资。”
此前,私募基金行业经过一轮大爆发,同时也出现了许多行业乱象,使得监管措施层层加码。9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对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再升级。与此前监管规范相比,《规定》提出了要从严监管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实披露其出资结构、注册地和办公地一致等要求。
陈玮认为,集团化并非坏事,能够在管理决策、标准、人员、资源等方面实现统筹管理,高质高效、节约成本;同时,监管层应深入调研创投业务发展模式,放宽创投管理人异地办公的监管限制,尊重市场,避免为监管便利而设置行政藩篱。
在备案管理方面,基金业协会要求新基金完成备案后才能做投资。陈玮认为,基于目前的市场募资环境,绝大多数基金管理人都是边募边投,而备案之后扩募不能超过三倍的限制,会大大限制基金的募资规模及募集效率。
他还呼吁,消除创投监管格局割裂的状况,由国务院层面建立统一协调;引导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进入创投领域;修订政府引导基金禁止子基金自然人出资的相关要求等。
他认为,创新是发展出来的,政府应以发展的眼光对行业进行专业化的监督和引导,建立以扶持发展、鼓励创新、市场主导、服务企业为核心的监管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