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早盘,长春高新持续拉升,截至发稿,涨逾3%,报372.98元,市值1509.53亿元。
9月18日晚间,长春高新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
问题一:金磊上述业绩相关言论是否属实?
长春高新表示,经公司与金磊本人确认,他在对方问及有关“明年生长激素纯销目标”的时候,他所谈及的“明年纯销 25%”数据系指销售统计口径的收入,而不是指净利润,且其没有谈及有关“增长35%下调至25%”的增减变化。媒体报道中提及的“金赛药业明年业绩展望从增长35%下调至25%”是一种误读。
所谓“纯销”的概念,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的考核指标,跟企业的销售收入数据是基本一致的,但因为商业公司库存等因素,会造成纯销考核与销售收入存在细微差异。
长春高新表示,基于过去几年金赛药业利润及收入增速关系的考量,在实现2021年生长激素纯销预期增长25%的预估目标基础上,金赛药业2021年的利润增速将会远高于25%这个比例。
此外,关于金赛药业“7月份同比下滑”的情况,长春高新表示,根据金磊向长春高新出具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在其与机构交流中提及的金赛药业2020年“7月份同比下滑”情况属实,但其确指的是新患入组人数的下降。
根据金赛药业经营数据显示,受2020年疫情影响,上半年新增患者人数同比减少,进入7月份之后,往年原本暑期应有的新患入组旺季却继续延续了上半年的下降态势,8月份当期新增患者人数同比基本持平,9月份当期新增患者人数开始回升。该数据表明,新患入组情况受疫情影响的因素正在逐步减弱,新增患者人数也在逐步提升,且持续用药患者人数逐年增加,从而保证了金赛药业整体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
问题二:金磊目前持股情况,减持相关言论是否属实?
针对金磊减持等相关言论,长春高新在回复函中指出,根据 2019 年长春高新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安排,金磊本人将按照重组对价所产生的税款缴纳近 10 亿元的个人所得税。当时经过与税务部门沟通,该部分个人所得税可以延期缴纳,但随着解禁期的到来,按照税务局要求,金磊本人有缴纳税款的资金需求。
截至目前,金磊共持有长春高新逾4652万股,持股比例为11.50%,全部为限售股份。长春高新表示,金磊本人2019年度业绩承诺已达成,在2020年12月底将有部分股票具备减持条件。
公告称,金磊本人将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禁止”、“大股东减持新规”等监管规则,综合考量个人缴纳税款资金需要,以及税务部门相关税收缴税要求,来决定未来是否通过减持主要用于满足其个人所得税缴纳资金需求,并由此确定未来具体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及减持股份数量。
问题三: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长春高新表示,不存在有选择性地、私下向包括金磊先生在内的特定股东披露、透漏或者泄漏未公开信息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不过,公司同时也承认,金磊作为长春高新股东及子公司管理者,在其交流过程中谈及金赛药业相关经营情况的做法欠妥。虽然在与机构交流过程中主要是从金赛药业经营者的个人角度,对金赛药业基本情况进行了保守预估,但相关言论也使外界产生了误读,并由此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带来了不良影响。
金磊本人作为长春高新股东及子公司管理人员,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慎交流,并对本次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上周五个交易日内,长春高新股价累计下跌超12%,市值缩水超过200亿元;且上周五公司股价最低探至347元每股,盘中创出3个月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