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张博
9月11日,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下称“民生信托”)就“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至信1095号”)有关情况作出回应。
民生信托方面表示,至信1095号项目是基于保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项下底层资产系依据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协议》而受让的应收账款收益权,民生信托已第一时间联系资产转让方,要求其就出让的该笔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立即终止该笔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此外,民生信托在收到相关转让款后,将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提前结束该信托项目,并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9月10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五局”)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冒充其子公司私刻公章签订虚假合同,民生信托以此虚假合同为资产包发行信托产品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并未参与该项目。
(编辑 李波)